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認識中興新村 歷史與現況(三)

(以下文章來自: 2010/1/7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科技發展與文資保存公聽會

http://okita1868.pixnet.net/blog/post/26340737-%E3%80%90%E7%8F%BE%E5%A0%B4%E3%80%91%E4%B8%AD%E7%A7%91%E4%B8%AD%E8%88%88%E6%96%B0%E6%9D%91%E9%AB%98%E7%AD%89%E7%A0%94%E7%A9%B6%E5%9C%92%E5%8D%80-%E7%A7%91%E6%8A%80%E7%99%BC

本次比較有趣的意見1 --逢甲大學都市計畫系劉耀華教授:問題的焦點不是贊成與反對開發,而是「調整開發時序」。假定今次政府跨部會要活化中興新村是玩真的,並且政府適度的介入對中興新村的活化是有利的,那麼就該從長計議,不應倉促置入開發計畫,也不該急著在北核心區蓋研發大樓來求政績。若真有心,應從南內轆慢慢發展,發展時序長達十年也未嘗不可。而要保存、彰顯中興新村珍貴的人文價值,應由文建會而非國科會主導北核心區(保存重點區)的規劃

本次會議,出席的中科局陳副局長應對算是虛心有禮,不過可以看出,本計畫在規劃之初對於中興新村文化資產的重視明顯不足。這或許不全是中科管理局的問題(我不太清楚本案跨部會之間的運作內容),不過從經建會、營建署、經濟部工研院等等單位提出與在地紋理脈絡不合的貿然計畫,例如大費周章把原有的行政單位南移另成行政中心、在省府旁邊蓋工研院研發大樓,卻未將特別委外評估中興新村文化資產的文建會納入一同討論,是否行政部門橫向溝通不足、彼此矛盾?(田立委說,她當立委六年最感頭痛的就是行政部門橫向溝通不是很容易...

文建會究竟在本案中扮演什麼角色?是否可以更積極介入,甚至由文建會與中科管理局共管?-->文建會文資總處處長表示,已委託雲科大文化資產維護系李謁政教授做嚴謹的文化資產評估計畫,並送南投縣文化局參考,但沒有規範效力。言下之意,文建會還是處於消極的建議角色?

本次公聽會看似得到多方共識,但是在地居民的聲音(尤其是北核心區一般居民,而本次出席的在地人以南核心的里長為主)仍然在以學者、政府單位、環團、立委為主的文化資產討論中缺席。雖然透過學者與文化資產保存聯盟等的努力,終於將文資議題搬上檯面、要求開發單位重視,但就如陳樂人導演所言,要保存原歷史空間的紋理,必須同時保存原居其中的人。本次會議僅有南核心里長談到南內轆居民衷心期待被徵收,但兩千多戶北核心區(文資保存重點)眷舍居民的生活影響,並未被討論。中興新村的宿舍有2440戶,剩下的眷戶只有一千多戶,不多。(以上為節選,非全文)

(以下文章來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509

台灣立報 2010/10留住眷村系列11:中興新村恐因中科流失風華)

2008年中興新村舉辦「村樹」陳樂人攝影展。藝術家陳樂人住在中興新村38年,用攝影照見樹在中興新村的美麗與哀愁,他也用紀錄片記憶中興新村的歷史,與人們與土地深厚的情感。

陳樂人表示,政府主張要把所有人清空,經建會規劃補償金,剩下的宿舍提供給中科管理局任意使用。文資法作為中興新村一個守門關卡,建議不能大面積的開發,文建會委託雲科大針對中興新村文化資產保留的評估報告《中興新村保存與活化調查研究計畫》,評估文資哪些具有價值保存,及後續的利用,評估報告建議保存範圍高達150.98公頃,佔整個計畫261.5公頃的58%,扣除其他公設、保護區後,中科局能使用的土地只剩下43.14公頃。(以上為節選,非全文)

(以下文章來自:2011/1/10 中興新村逃過一劫 高等研究園區補件再審http://zooey0723.pixnet.net/blog/post/25364719-%E4%B8%AD%E8%88%88%E6%96%B0%E6%9D%91%E9%80%83%E9%81%8E%E4%B8%80%E5%8A%AB--%E9%AB%98%E7%AD%89%E7%A0%94%E7%A9%B6%E5%9C%92%E5%8D%80%E8%A3%9C%E4%BB%B6%E5%86%8D%E5%AF%A9)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第三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地方民意代表與贊成居民北上表達贊成意見,希望能夠藉著高等研究園區的設置,讓中興新村風華再現。不過因為文化資產審議目前尚未完成,加上中科管理局對當地的規劃也不夠明確,因此主席李培芬決議補件再審,且須等到文資保存爭議有結果後再召開審查會議。

目前中科管理局將該地規劃為綜合型研究園區,總面積261.5公頃,預計劃分為文化創意、行政辦公與高等研究園區。上周五(7日)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希望中科管理局能就文化資產保存面向有更多考量,而中科也承諾北核心基地的「機四」區將會暫緩,並答應在環評通過後,將會優先徵收南基地「南內轆」區域來進行開發。

由於當年南內轆區域僅將劃為「機關用地」,之後就沒有進行建設,長期限制開發下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也讓該地的發展度低。當地內興里里長曾振炎表示,當地大約24公頃土地,由於無法開發,所以只能在上面種點作物,「以前還沒凍省前,大家可以做點生意,現在人都離開了,民生凋蔽。」里長表示南核心的居民大多同意這次的開發案。

不過許多文化資產保存的相關學者都反對中科將研究園區規劃在當地,因為從前做為省政府所在地的中興新村,不但是台灣第一個有都市規劃的聚落,強調生活機能與環境融合,建築屬於低度開發,道路彎曲讓行進車輛只能低速行駛,保障小孩與老人在社區活動的安全。

加上文建會正在針對當地進行文化資產保存的評估,環評委員劉益昌表示,文資法屬於特別法,位階較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高,既然已經進入審議程序,在有結論之前,不應該送進環評。

劉益昌也提出,由於當地限制開發,影響居民權益,不過文化資產保存集中在北核心區域,而贊成開發的居民卻是位於南核心,因此他建議北核心區域暫緩,但南核心可以進行徵收與開發。同時也應該考慮整體文化資產的帶狀分佈,將中興新村、草屯與台南市等地的文化古蹟連成一線,做有效的保存與再利用,才是符合當地特色的發展方式。

劉益昌也補充,雖然南核心土地面積較小,不過中科應該考慮進駐單位是適合中部產業發展願景的單位,許多光電研發單位在其他地區已經形成研究聚落,不應該再進駐高等研究園區,避免分散了原本的研究能力。

而文建會委託進行中興新村文資保存評估報告的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系教授李謁政也表示,中科提出的報告中,並沒有納入他所做的評估報告,而台南縣文化局局長劉貴珍也表示,雖然中科提出了他們的文化資產保存報告,但是卻沒有提出古蹟登錄的「提報表」,目前審議委員已經針對這份報告給了一些意見,希望中科能在月底前補件送審。

由於爭議最大的文化資產仍未有結果,另外相關資料也不足,因此主席李培芬決意補件再審。不過委員私下表示,其實應該退回,之後中科將南北基地案子切開送審,才是對大家都好的做法,只是因為南投縣政府極力要求,才會以補件方式再審(以上為節選,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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